校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17年“百人計劃”申報和“百人計劃”有關人選專家后續資助申領工作的通知》(湘組(2017)105號,簡稱《通知》,見附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做好我校2017年“百人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百人計劃”申報類型及條件
“百人計劃”是湖南省為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發布的人才舉措,于2009年開始實施,每年評審一次。2017年“百人計劃”重點引進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節能環保、信息(互聯網+)、生物醫藥、新能源、文化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人才。2017年申報者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一)創新人才
“
百人計劃
”
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在我省連續工作不少于3年,其中全職引進人才每年工作不少于9個月、非全職引進人才每年不少于3個月。能全職回國工作的優先考慮。申報人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簽訂合同或正式到崗的,其合同簽訂時間須在申報截止日期1年以內。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個別確需破格引進的,須另作說明。
1
.重點創新項目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
(2)在重點創新項目涉及的領域,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或擁有具備市場開發前景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或在海外承擔過與重點創新項目相關的重大項目,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
說明:重點創新項目主要指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同時包括我省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國家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等市重點創新項目。
2
.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者。
(2)具有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了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國際上比較重要的科技獎項、擁有專利等知識產權、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說明:重點學科主要指國家和省部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主要指國家級(包括省部共建)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和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家級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省級以上重點平臺均可申報。
(二)
“
團隊百人計劃
”
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特批引進。應符合以下條件:
1
.依托重大項目引進。
2
.具備良好的工作基礎,有明確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標和預期成果;學術水平在本領域內有明顯優勢,已取得突出成績或具有明顯創新潛力;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團隊精神。
3
.由1名帶頭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員組成,在國內外科研機構或重大項目穩定合作2年以上;3名以上核心成員(含帶頭人)應符合創新人才“百人計劃”申報條件,其余核心成員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或經營管理能力。
4
.引進后須在湘連續工作3年以上,核心成員(含帶頭人)一半以上須全職在崗工作,其他成員每年在崗工作時間須3個月以上。
對特別優秀或急需引進的申報團隊,可適當放寬條件。已入選“百人計劃”的專家,不再作為申報團隊核心成員參與申報;申報團隊的帶頭人或核心成員,不再申報“百人計劃”。
說明:“團隊百人計劃”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是指具備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對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能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核心團隊。重大項目主要是指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同時包括我省承擔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國家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等重點創新項目。
(三)
“
青年百人計劃
”
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全職來湘工作。
2
.取得博士學位,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經歷,回國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崗位。
3
.是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4
.非華裔青年海外高層次人才也可申報。
對海外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績的申報人,可以突破任職年限等限制,破格引進。
(四)
“
外專百人計劃
”
申報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非華裔專家學者,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65周歲。應依托“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國有企業或非公有制企業”平臺之一申報。
二、申報材料要求
“百人計劃”申報者應根據申報平臺的類別,分別逐項填寫對應申報平臺的申報書(每名申報人限申報一類,不得重復申報),并提供下述材料(以附件形式裝訂在申報表后):
(一)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在海外的職務職稱)。
(二)主要成果證明(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科技獎勵證書等)。
(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等的復印件。
(四)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等相關材料。
(五)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
(六)2017年湖南省“百人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
說明:
1
.申報人所獲的國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
.附件材料須按本通知前述附件順序排列、編制目錄和頁碼后與申報書合并裝訂。《其他個人信息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申報材料須報送紙質材料2份和電子文檔(光盤)1份,電子文檔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包含申報書word文檔1個、附件掃描件word文檔1個、《其他個人信息表》word文檔1個、《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excel表格1個。所有申報材料須用A4紙排版、打印。
3
.申報文本請登錄湖南紅星網(www.hnredstar.gov.cn)下載。
三、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單位應出示正式推薦意見,并出具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對申報對象所作的學術評價意見。“外專百人計劃”申報材料于2017年11月23日前上報,其余“百人計劃”申報材料于2017年11月28日前上報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上報材料為:單位推薦意見、個人推薦材料紙質版3份和電子文檔(光盤1份),電子文檔內容與紙質材料一致,包含申報書word文檔1個、附件掃描件word文檔1個、《其他個人信息表》word文檔1個、《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excel表格1個。
(二)材料審核。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專家評審。人事處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提出“百人計劃”推薦上報人選名單。
(四)組織審定。人事處報學校黨委同意后上報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
人才工作關系到學校的發展,請各單位抓緊時間做好人選推薦工作,評選出優秀的人才,以確保該項工作申報成功。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17年“百人計劃”申報和“百人計劃”有關人選專家后續資助申領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