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公有住房(周轉房)實行市場租金,采取“租補分離”的政策后,決定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租住學校公房的離退休人員或遺孀給予住房困難補助:本人自住且本人沒有其它住房;或者雖暫住父母或兒女家,但租住的公房沒有出租且本人沒有其它住房。補助標準為:按新租金標準計算的租金的50%給予補助(即按新標準的50%收取租金)。
經離退休工作部(處)摸底和核實,符合上述條件的離退休人員或遺孀有10位同志,名單如下:
鄧菊初 張京蘭 李隆海 楊學東 肖 波 周建平
韓玉芬 王瑞琪(遺孀) 張雀霞(遺孀) 彭金妹(遺孀)
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15年6月16日前向離退休工作部(處)辦公室反映(電話:58292077)。
離退休工作部(處)
2015年6月9日